配偶反向 + 信托资产追索
配偶在离婚或丧偶时通过 Charman / Crociani / 婚姻法解释 II 三轨追索家族信托资产——并不要求证明 sham trust · 仅靠"分配习惯 / 程序传唤 / 婚内财产" 即可让信托资产被纳入分割
中国客户对"家族信托保护资产" 的最常见心理是—— deed 一签 · 资产就不再属于设立人· 配偶离婚时无法触达。这个判断在 1990 年代的英美法系曾经基本成立。但 2007 年 Charman v Charman 之后 · 实务上彻底改变。
现代配偶追索信托资产的路径有三条独立的轨道——任何一条单独成立 · 信托资产都可能落入分割:(i) Charman 框架(financial resource)——不否定信托 · 但把信托视为配偶"可控资源" 计入分割 · (ii) Crociani 路径(程序传唤)——把信托整体强制传唤进入离婚法庭 · (iii) 婚姻法解释 II 第 6—8 条(中国大陆)——婚内由配偶通过股权 / 信托规避配偶财产权的认定。
中国家庭最具杀伤力的事实模式是——三条路径并行存在。即便其中一条因法域 / 事实不成立 · 另两条仍可激活。客户与销售方过去常依赖的"做一个普通法系信托就配偶动不了" 在 2025—2026 已经基本失效。
这个风险是什么
配偶反向追索的核心场景是——夫妻一方(典型是设立人 · 即家族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名下名义资产不足以满足配偶在离婚或丧偶时的合理需求· 而家族信托内沉淀着大量历史资产。配偶方律师启动追索路径试图触达信托资产。
三轨穿透路径详解
1. Charman 框架(financial resource · 普通法系家事程序)
Charman v Charman [2007] EWCA Civ 503 确立的现代英国家事法核心——不否定信托是有效信托· 但在做 ancillary relief(财产分割)时把信托视为配偶"可获取的财务资源"(financial resource)· 直接计入分割基数。法院判断标准:
- 受益人是否有"合理预期" 从信托获得分配
- 受托人过去是否事实上一致响应受益人的请求
- 受托人是否可能继续按受益人请求分配
这条路径不需要证明 sham trust——它接受信托是真信托 · 但仍然把它当作配偶可控资产。这件事让客户与销售方"我们用了顶级离岸 + 真信托不会被打穿" 的预期完全失效。
2. Crociani 路径(程序传唤 · 离岸辖区可访问性)
Crociani v Crociani [2014] UKPC 40(枢密院 · 泽西法)确立——离岸信托不再是程序避风港。家事法庭可以将受托人传唤至本辖区法院作证 · 提供信托文件 · 并据此判断信托资产纳入分割。Crociani 后多个枢密院判例延续这一路径(Whaley v Whaley · Brooks v Brooks)。
3. 婚姻法解释 II 第 6—8 条(中国大陆 · 大陆法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 的解释(二)》2025 年发布 · 对夫妻一方婚内通过股权 / 信托 / 借贷规避配偶财产权的认定提供详细规则。第 6—8 条核心:
- 婚内一方设立的他益信托 · 资金为婚内共同所有 · 即便信托独立成立 · 配偶有权追索其份额
- 婚内股权转让 / 增资 / 减资被认定为规避共同财产的 · 可撤销并恢复共同财产范围
- 婚内大额赠与第三人 · 配偶有权请求撤销
这条路径对中国大陆客户最有杀伤力——它不依赖普通法系· 直接通过中国法院执行。中国设立人在大陆有不动产 / 银行账户 / 上市公司股权时 · 中国法院能直接处分。
什么样的事实模式会触发这个风险
配偶追索信托资产事实模式
✗ 高追索风险事实组合
- 设立人 = 主要受益人 + 配偶不在受益人之列
- 信托资金来源为婚内共同财产
- 设立时未告知配偶 / 未取得书面同意
- 多年分配习惯接近"按设立人 LoW 100% 执行"
- 受托人审议留痕薄弱
- 设立人在中国大陆有大量资产 · 中国法院可执行
- 婚内信托设立日期临近离婚 / 婚姻危机
✓ 较低追索风险事实组合
- 信托资金来源为婚前个人财产
- 配偶已书面同意并参与信托设立
- 配偶为受益人之一
- 多年分配均匀分布 · 不只流向设立人
- 受托人有独立审议 + 拒绝设立人请求历史
- 跨境架构清晰 · 资金路径合法
- 婚前协议(不是婚后协议)规范明确
实际后果
- 信托资产全额或部分纳入分割——典型场景:信托资产 USD 50M 被 Charman 框架视为 financial resource · 分割时配偶按 30%—50% 请求权计算 · 实际从家庭名义资产 + 信托可获取资源中支付 USD 15M—USD 25M。
- 受托人被强制提供文件 + 出庭——Crociani 路径下 · 受托人需提供信托文件、LoW、分配历史。客户的"信托保密" 期望被打破。
- 中国法院判决可由境外辖区承认 / 执行——中国大陆法院判决越来越多被香港 / 新加坡 / 部分普通法系辖区承认(互惠原则)。配偶请求权可跨境执行。
- 家族其他成员的信托利益受影响——已纳入信托的子女 / 第二代受益人的利益因配偶分割被稀释。家族下一代对设立人不满的诉因激增。
- 声誉 / 业务影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配偶分割触发披露义务 · 影响股价 + 公司治理。
- 第二轮诉讼 · 受托人面临 breach of trust 索赔——配偶请求权成立后 · 设立人 / 其他受益人可对受托人提出 breach of trust 索赔(如受托人协助设立人规避配偶财产权)。
真实情境观察
现代英国家事法核心判例——信托被视为 financial resource · 计入婚姻财产分割基数。不否定信托效力但把信托资产视为配偶可获取资源。本案后多国家事法庭沿用 Charman 框架。
枢密院判例——离岸信托不再是程序避风港。家事法庭可以传唤受托人 · 提供文件 · 据此判断信托纳入分割。中国家庭典型架构(开曼 / BVI 信托 + 大陆 settlor)在 Crociani 路径下程序上完全可被穿透。
华人家庭离婚 · 信托配偶追索的典型英国案例。法院在评估信托资产的可获取性时 · 考察了设立人与受托人的多年互动模式。设立人对受托人的实际影响力被纳入判断。
2025 最高院《婚姻家庭编》解释二明确——婚内股权转让 / 信托设立 / 大额赠与规避配偶财产权的 · 配偶有撤销权 / 追索权。这一规则与 Charman / Crociani 路径独立 · 但作用方向一致——配偶在中国大陆的追索路径被法定明确化。
龙湖地产 2012 年离婚案中 · 双方在上市前已构建较为复杂的离岸信托架构 · 实际分割结果反映了"信托不是完全屏障" 的现实——市场观察了双方资产分配的实际数据。
这个风险怎么管理(合规路径)
⚠ 灰色操作披露 · 不教 how-to · 仅警示
市场上销售的若干"配偶动不了信托" 路径(披露但不推荐):
- "用 firewall 法域(开曼 / BVI / Cayman STAR)的反外国判决条款"——firewall 条款本身在 firewall 法域内有效 · 但配偶在中国大陆或英国本地的执行不受 firewall 影响。一旦在中国大陆 / 英国 / 香港有任何资产可被冻结 · firewall 形同虚设。
- "婚姻危机时突击转移资产到信托"——典型的 Crociani / 婚姻法解释 II 第 6—8 条直接打击对象。突击转移 = 配偶追索证据。
- "配偶不知道信托 = 配偶不能追索"——离婚程序中 disclosure 阶段必须披露所有资产 · 包括隐藏信托利益。隐瞒被发现 = 触发法庭对设立人的不利推定(adverse inference)+ 可能的 contempt of court。
- "婚后协议补一份配偶弃权书"——后取得的弃权书在婚姻危机下被认定为胁迫或未充分独立法律建议的高风险 · 法院推翻率高。
法条与监管反制:UK Matrimonial Causes Act 1973 § 25 · UK Family Procedure Rules 2010 · PRC 民法典 第 1062—1064 条(夫妻共同财产)· PRC 婚姻家庭编解释二 2025 · Jersey Trusts Law Article 9 · Cayman Trusts Law(firewall provisions)。
处罚案例参考:Charman / Crociani / Whaley / Quan v Bray · 龙湖吴亚军 2012 · Brooks v Brooks · 多个 UK / Jersey / 中国大陆案例。
关键认知
家族信托对配偶不再是完全屏障。三轨穿透(Charman / Crociani / 婚姻法解释 II)的任一条都可单独激活 · 三条并行的现实意味着配偶追索几乎必然找到至少一条路径。这件事的合规路径不是"找一个更好的法域" · 是从设立起就让配偶参与· 让信托结构本身具有抗追索的实质基础(资金来源 / 受益人 / 分配习惯 / 婚前协议)。
附录 · 关联资源
相关判例
- Charman v Charman [2007] EWCA Civ 503
- Crociani v Crociani [2014] UKPC 40
- Whaley v Whaley [2011] EWCA Civ 617
- Quan v Bray [2017] EWHC 597 (Fam)
- Brooks v Brooks [1996] AC 375
- Radmacher v Granatino [2010] UKSC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