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K SRT 居住关系 4 项 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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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速览
| 英文 | UK Statutory Residence Test / SRT / Sufficient Ties Test / UK Ties |
| 中文常用译法 | UK 法定居住测试 / 充分关联测试 / UK 居住关系 |
| 所属类别 | UK 税收居民判定 |
| 4 项 ties | (1) Family tie / (2) Accommodation tie / (3) Work tie / (4) 90-day tie |
| 第 5 项(leaver only) | Country tie——UK 是过去一年最多停留时间的国家 |
| 应用场景 | 未触发 automatic UK / automatic overseas test 时的 fall-back 测试 |
定义
UK Statutory Residence Test(SRT)由 Finance Act 2013 Schedule 45 设立,是 UK 个人税收居民判定的法定框架,自 2013/14 税务年度起替代之前的 common law 与 HMRC IR20 指引。SRT 分三层测试:
- Automatic Overseas Test—— 若满足任一条件,自动非居民(如年度 UK 停留 < 16 天且过去 3 年是居民、年度停留 < 46 天且过去 3 年非居民、全职海外工作)。
- Automatic UK Test—— 若满足任一条件,自动居民(如年度停留 ≥ 183 天、UK 唯一 home、全职 UK 工作)。
- Sufficient Ties Test—— 前两层都未明确判定时,进入 ties 测试。
Sufficient Ties Test 通过4 项 ties 的数量 + 年度 UK 停留天数共同决定居民身份。第 5 项 country tie 仅适用 leaver。
Tie 1 · Family Tie
Schedule 45 第 32 段定义。该年度内若下列任一 "relevant relationship" 的人本身是 UK 居民,则触发 family tie:
- 配偶(spouse / civil partner,但已 separated 不算)。
- 同居伴侣(同居关系)。
- 未满 18 岁的子女(包括婚生 / 非婚生 / 收养子女)。
例外:未满 18 岁子女的 family tie 不触发的情形——纳税人在该年度 UK 停留 < 61 天,且这 61 天中与子女相处时间不到 60 天。这是 HMRC 给"子女在 UK 上学但父母极少来 UK"的家庭留的逃生通道。
中国家庭典型情境:陈太太把 14 岁儿子送到 Eton 寄宿学校,儿子在 UK 期间住学校宿舍 + 节假日住 UK 房产。儿子按 SRT 是 UK 居民(年度居住 200+ 天)。陈太太作为母亲,自动触发 family tie。如果陈太太进一步在 UK 有房产可用 + 父亲在 UK 公司挂职,可能很快累积到 3 项 ties,年度停留即使只有 90 天也构成 UK 居民。
Tie 2 · Accommodation Tie
Schedule 45 第 34 段定义。该年度内若有 UK 内可用住所(available accommodation)连续可用至少 91 天,且年度内实际在该住所至少住 1 晚,则触发 accommodation tie。
"可用住所"判定要点:
- 自有房产—— 即使空置整年,只要是自己持有的 UK 房产,"可用"通常成立。
- 长租房产—— 自己签约长期租赁的 UK 房产,"可用"成立。
- 父母 / 配偶 / 子女房产—— 若家庭关系上随时可入住(如配偶在 UK 的家),"可用"成立。
- 朋友家—— 仅在朋友明确随时让住时构成,临时邀请不算。
- 酒店—— 通常不算(除非是长期约定)。
- 91 天连续—— 如果 UK 房产在年度内有 91 天以上空置或自留,构成"available"。即使该 91 天分散,HMRC 仍可能认定(个案审查)。
实际住 1 晚是关键限制——年度内若一次都没住过该 UK 房产,accommodation tie 不触发。这给"UK 投资房产但不实际使用"的家庭一种豁免可能,但需要谨慎管理使用记录。
中国家庭典型陷阱:王老板在伦敦 Mayfair 买了一套 GBP 8 million 公寓投资,配偶子女偶尔去 holiday。这就触发 accommodation tie——只要该公寓属于他、可随时入住、且他年度内住过 1 晚(极易达到)。
Tie 3 · Work Tie
Schedule 45 第 35 段定义。该年度内若在 UK工作至少 40 天(每天工作至少 3 小时),则触发 work tie。
"工作"判定要点:
- 不限于UK 雇主—— 在 UK 境内办公的任何工作都算(包括为中国大陆公司远程办公在 UK)。
- 每天至少 3 小时—— 短于 3 小时的工作(如 30 分钟邮件回复)不计。
- 40 天—— 全年累计,不需要连续。
UK 在新加坡 / 香港工作的中国家庭如果偶尔来 UK 出差或在 UK 远程办公,需要严格记录工作天数。从 2013 起 HMRC 要求纳税人保留详细工作日志,争议时举证责任在纳税人。
Tie 4 · 90-Day Tie
Schedule 45 第 36 段定义。在过去两年中的任一年在 UK 停留91 天或以上,则触发 90-day tie。
关键点:
- 看的是过去 2 个税务年度,不是当前年度。
- 任一年达到 91 天即触发——不需要两年都达到。
- 停留天数按 SRT 标准计算(包括午夜在 UK 的天数)。
这是滞后效应——某年度即使停留很少,也可能因为前两年的停留记录而触发 tie,影响当前年度的居民判定。
Tie 5 · Country Tie(leaver only)
仅对 leaver(过去 3 年至少一年是 UK 居民)适用。如果该年度 UK 是"meeting threshold of most days"的国家——即在所有国家中 UK 停留天数最多(如 UK 停留 100 天、其他国家各最多 50 天),则触发 country tie。
Sufficient Ties Test · 阈值矩阵
触发 ties 数量与 UK 停留天数共同决定是否居民。阈值因 arriver 与 leaver 不同。
Arriver(过去 3 年均非 UK 居民)
较宽松阈值——首次入境的中国家庭通常按此判定:
| UK 停留天数 | 构成居民所需 ties 数 |
| 46-90 天 | 4 项 ties 才构成 |
| 91-120 天 | 3 项及以上 |
| 121-182 天 | 2 项及以上 |
| 183 天+ | 自动居民(无需 ties) |
Leaver(过去 3 年至少一年是 UK 居民)
严格阈值——已经是 UK 居民想"离开"的家庭:
| UK 停留天数 | 构成居民所需 ties 数 |
| 16-45 天 | 4 项 ties 才构成 |
| 46-90 天 | 3 项及以上 |
| 91-120 天 | 2 项及以上 |
| 121-182 天 | 1 项及以上 |
从表中可见 leaver 的离境门槛极高——曾经的居民若想脱离 UK 居民身份,年度停留必须 < 16 天且无 ties,或 < 46 天且 ties 极少。
中国家庭典型情境
情境 A:张老板(中国大陆居民,arriver)首次在伦敦买公寓 + 14 岁儿子在 Charterhouse 寄宿。年度 UK 停留 95 天。
- Family tie:儿子是 UK 居民 → 触发。
- Accommodation tie:自己 UK 公寓 + 住过 → 触发。
- Work tie:UK 内无工作 → 不触发。
- 90-day tie:首次入境,过去两年无 UK 停留 → 不触发。
- 结论:2 项 ties + 95 天 → arriver 表中"91-120 天需 3 项及以上"→ 非居民。但年度增加 1 项 tie(如 张老板开始任 UK 公司挂职),立刻成为居民。
情境 B:李太太(陪伴儿子读寄宿学校)在 UK 居住 130 天 / 年,UK 房产 + family tie + 91 天前两年滞后。
- Family tie 触发(儿子)。
- Accommodation tie 触发(自有房产 + 住过)。
- Work tie 不触发。
- 90-day tie 不触发(首次入境)。
- 2 项 ties + 130 天 → arriver 表"121-182 天需 2 项及以上"→ 居民。需在 UK 申报全球所得(除非用 remittance basis,但 2025 改革后大幅收紧)。
常见误解
第一,以为子女在 UK 上学就肯定触发 family tie——视情况。如果父母一方实际不在 UK 与子女相处(按 60 天/61 天例外),family tie 可以不触发。
第二,以为空置的 UK 房产不算 accommodation tie——错。"可用"是关键,与"实际使用"无关。但年度内未实际住 1 晚则 tie 不触发——这是规划空间。
第三,以为 work tie 只看 UK 雇主——错。在 UK 境内工作即可,无论雇主在哪。
第四,以为 SRT 只看当前年度——错。90-day tie 看过去 2 年;leaver 身份看过去 3 年;transitional rules 与 split year treatment 都涉及多年度判断。
第五,以为父亲不来 UK 就没事——错。若配偶或子女是 UK 居民,已构成 family tie,再加上其他 ties 可能让父亲在 UK 仅停 50 天就成居民(leaver 4 ties + 46-90 天)。
相关阅读
- 术语 · domicile / DTA tie-breaker / 双居民 tie-breaker / UK BPR
- 判例 · A Taxpayer v HMRC 等 SRT 案
- 条款 · SRT 4 项 ties 评估清单
- FAQ · FAQ · UK 居住测试与中国家庭
本页是公开教育性质的整理。SRT 4 项 ties 的判定需要逐项分析具体事实,许多情形存在 HMRC 个案审查空间。中国家庭在 UK 持有房产 + 子女上学 + 偶尔工作的组合极易触发居民身份。具体个案应在合格的 UK Solicitor / Chartered Tax Adviser 意见下另行判断。
最后更新:2026-05-28 · 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