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ION 中国 · 信托法 2001 通过 民事信托 · 登记 · 财产独立 最后审阅 · 2026-05-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民事信托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2001-04-28 通过 · 2001-10-01 施行 · 至 2026-05 未经实质修订(修订草案在讨论中)

2023 年浙江一位 60 岁创始人想把名下三家境内运营公司的股权 + 一套上海陆家嘴写字楼装进"家族信托"。他的财富管理顾问推荐他用某信托公司的"家族信托"产品。问到能不能直接持股境内运营公司,回答:"可以——但信托公司不能直接登记为股东,要通过 SPV 公司持股;房产也不能直接装进信托——目前没有房产信托登记制度。" 这位创始人困惑:信托不是有"财产独立"的特性吗?为什么我的核心资产装不进去?

这就是中国《信托法》在 2001 年立法时遗留的核心限制:法律承认信托关系 + 财产独立,但没有解决信托财产登记问题。25 年过去(截至 2026-05),房产信托登记 + 股权信托登记 + 信托财产税收的核心配套制度仍不完整。这导致境内信托主要承接的是"现金 + 标准化金融资产",而房产 / 非上市股权 / 知识产权这类家族真正核心的资产很难直接进入信托。

条款节选 · 关键 quote

《信托法》第 2 条 · 信托定义
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法》第 10 条 · 登记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信托法》第 15 + 16 条 · 信托财产独立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 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适用范围 + 实际限制

实务影响 · 中国家族

中国《信托法》对家族真正的实务限制:

2024–2025 修法动向

关联条款 / 判例 cross-link

附录 · 原始来源

立法 / 规范

修法 + 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