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父母 70 岁了 · 还来得及设家族信托吗?
技术上来得及——但 70+ 设立信托同时撞上三重穿透风险:(1) 反穿透时间窗(UK IHT 7 年回拉 / US estate tax § 2035 三年回拉 / 临终赠与 deathbed gift 推定);(2) 行为能力风险(settlor 在签约时的认知能力一旦被证明已下降,trust deed + LoW 全部可被挑战);(3) 家庭内部继承挑战(被排除的配偶 / 子女在 settlor 身故后会用必留份 / financial provision / sham 三套组合拳来打信托)。
反穿透时间窗:英国 IHT 项下 "7-year rule"(IHTA 1984 § 3A 与 § 7)——身故前 7 年内的赠与 / 信托资金注入按死亡时点回拉计入应税遗产(taper relief 在 3 年内 100%、7 年内 0%)。美国 IRC § 2035 死前 3 年回拉规则对部分赠与 + 人寿保险转让仍适用。中国虽未实施遗产税,但临终前 6 个月 setup 的信托高度容易被法院按 "deathbed gift" 推定 + 配偶 / 子女主张设立目的是规避法定继承 → sham / 必留份双路径穿透。详见 风险 · 临终前 3—6 个月 setup 信托窗口。
行为能力风险:Re Beaney [1978] 1 WLR 770 确立"赠与 + 信托设立的能力门槛"——settlor 必须理解(a) 信托性质 + (b) 资产种类 + (c) 受益人 + (d) 不可撤销带来的后果。70+ 老人若有轻度认知障碍 / 早期失智 / 高血压 + 药物影响,deed 一签下 → 配偶 / 子女拿病历回去打 lack of capacity 的官司,trust 整体作废。中国大陆民法典 § 144—§ 145 也对民事行为能力作了同样要求,信托公司通常会要医院认知评估报告 + 家属在场签字。实际建议:70+ 设立前 30 天去三甲医院做MMSE / MoCA 认知评估 + 律师全程录像 + 配偶 / 直系亲属书面知情书。
三个穿透时间窗
- UK IHT 7-year rule:身故前 7 年内的赠与 / 信托 settlement 回拉计入遗产 → 70 岁设立等于祈祷活过 77 岁
- US § 2035 三年回拉:身故前 3 年的特定赠与 + 人寿保单转让仍计入遗产
- 临终前 3—6 个月:中国 / 普通法系下均存在"deathbed gift / 反规避法定继承"推定 → 被排除的法定继承人会打 sham + 必留份
行为能力关键判例 + 法条
- Re Beaney [1978] 1 WLR 770 · 老年 settlor 行为能力四要件门槛
- 民法典 § 14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 · § 14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 UK IHTA 1984 § 3A + § 7:7-year rule + taper relief
- US IRC § 2035:三年回拉规则(身故前 3 年内特定赠与计入遗产)
- 观察 · 宗庆后离世前信托未完成搭建 · 临终意愿落空教科书
适用范围
实务建议
- 行为能力前置评估:三甲医院 MMSE + MoCA + 神经科医生签字 + 律师视频全程留痕 · 评估文件随 trust deed 保存 20 年
- 不要排除法定继承人:配偶 + 直系子女至少列为 default beneficiary(分配比例可低)→ 防止身故后 § 1141 必留份 / Inheritance (Provision for Family and Dependants) Act 1975 family provision 反穿透
- 书面知情书:全家(配偶 + 所有子女)书面签字"已被告知 settlor 设立信托及其后果" · 防止后续 lack of capacity 挑战
- 分阶段注资:不要一次性把 80% 资产注入 → 触发"规避法定继承"推定 · 分 3—5 年 + 多种资产类别 · 设立目的文档要写"传承 + 治理"不要写"避税 + 防债"
- LoW 不要模糊:70+ 设立 + 模糊 LoW = trustee 在 settlor 身故后没法操作 + 受益人内斗 · LoW 应写明分配条件 / 时点 / 比例
老年设立信托是高度事实驱动的方案,要平衡"立即设立的法律风险"与"不设立的传承风险"。本页是公开知识参考、不构成对个案的法律或医学意见。具体方案请咨询家事 / 信托双领域执业律师 + 行为能力评估机构。最后审阅 202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