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ION 中国 · 海南自贸港 家办试点 + QDLP + 个人境外投资试点 2025-2026 政策叠加 最后审阅 · 2026-05-27

海南自贸港家族办公室试点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2020 · 海南家办试点方案 2024-2025 · 个人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 2025-Q4

一位 2024 年返国(自香港)创业的厦门企业家 · 已注销香港居留 + 自己 + 妻子 + 三个孩子全家回国 · 但仍持有约 1.5 亿美元的境外金融资产(香港 + 新加坡 + 部分美股)。回国后他面临一个难题:(a) 注销香港身份 → 不再是新加坡 13O / HK FIHV 申请人主体 · (b) 中国境内没有完整匹配 family office 制度 · (c) 想把境外资产部分调回境内统一管理但受外汇管制约束。2025-Q4 海南推出"个人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单户每年额度上限 USD 5m 起 · 试点白名单内)+ 配套海南家办试点。这位企业家 2026-Q1 在海南设立家办公司 + 申请试点资格 → 部分境外资产合规调回 + 部分按试点框架境内运营 + 配套海南税收优惠(15% 企业所得税 + 鼓励类产业目录)。

海南自贸港是中国境内目前唯一接近"准离岸"政策环境的法域。2020 国务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2023 年起陆续推出 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海南扩容 + 2024 家办试点方案 + 2025-Q4 个人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 → 累积形成对中国 HNW 客户的境内回流通道。但海南不是离岸法域——所有客户仍是中国税务居民 + CFC 仍适用 + 信托登记问题仍存。本页梳理海南框架 + 与 SG / HK 家办的功能定位差异。

条款节选 · 关键 quote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0-06 · 总体框架
实施更加便利的金融跨境投融资和资金跨境流动政策 ...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自贸港内对实体经济、贸易投资进行简化分类管理 ... 鼓励海南自贸港在符合条件的范围内创新跨境金融业务 ...
海南家办试点方案 2024-12(试行版)
在海南自贸港设立合格家族办公室(SFO)享受以下试点便利:(1) 合格 SFO 持牌经营家族资产管理 + 投资 + 传承咨询业务;(2) 海南鼓励类产业目录内的实业投资 / 投资基金享受 15% 企业所得税;(3) 配套个人所得税优惠(部分高端人才个税封顶 15%);(4) 与 QDLP 海南扩容 + 个人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协同 ...
个人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 2025-Q4(首批)
首批白名单试点:境内合格自然人 → 通过海南自贸港许可金融机构 → 投资指定境外证券市场 + 部分境外基金 · 单户每年额度起始 USD 5m · 视试点平稳运行情况扩容 · 配套外汇登记 + 税务申报 + CRS 协同 ...

适用范围

实务影响 · 中国家族

对中国 HNW 客户的实际定位:

风险 + 边界

与 SG / HK 家办的比较

关联条款 / 判例 cross-link

附录 · 原始来源

立法 / 规范

实务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