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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 6 · 家办治理PATH C 概念阶STOP 03 · 三份文件

IC / mandate / fee schedule · 三份文件决定一切

IC charter(投资决策章程)+ mandate(投资授权)+ fee schedule(收费表)—— 这三份文件决定家办对家族资产能做什么怎么收费决策由谁。这三份是家办关系里最值钱的文件——但大多数家庭没有读过完整版。本站逐份拆解关键条款 + 谈判要点 + 常见陷阱。

阅读约 6 分钟 柱 6 文件核心 stop

TL;DR

家办关系里3 份核心文件。① IC charter:定义投资决策谁拍板——是 IC(独立投资委员会)单独决策 · 还是 IC 提议 + 家族审批 · 还是家族单独决策 IC 只咨询。② mandate:定义家办能做什么——资产类别范围、投资比例、集中度限制、风险偏好、可投不可投清单。③ fee schedule:定义怎么收费——AUM% + 业绩费 + 退出费 + 第三方retrocession 是否回流家族。三份文件如果任何一份没有条款空泛——家办关系实际上没有边界。MFO 家庭务必要读 mandate + fee schedule 全文 · SFO 家庭务必要起草 IC charter(防止家办员工无边界扩权)。

① IC charter · 投资决策章程

IC charter 定义谁拍板

英文常见名:Investment Committee Charter / Terms of Reference · 国内常见名:投资决策委员会章程

IC charter 是家办内部关于投资决策机制的文件。它回答 3 个问题:① IC 由谁组成?② IC 决策哪些事项?③ IC 与家族 / 受托人 / 外部经理的权限边界是什么?

关键条款 · 必看 7 项

  • 组成:成员人数(一般 3—7 人)+ 是否含家族成员(一般 1—2 名)+ 外部独立成员的资格要求(一般要求金融 / 法律 / 税务背景 10+ 年)
  • 表决机制:简单多数 vs 一致同意 vs 加权表决(家族成员权重 vs 独立成员权重)+ 重大事项门槛(一般 2/3 或 3/4)
  • 决策范围:清晰列出 IC 单独可决 / IC 提议 + 家族审批 / 家族单独决 IC 仅咨询 三档事项
  • 金额阈值:单笔交易 USD 100—500 万以下 IC 直接决 · 以上需家族审批(具体阈值视 AUM 设定)
  • 会议频率:季度会 / 月度会 / ad hoc · 紧急情况下的电子表决程序
  • 记录义务:会议纪要 + 决策依据 + 反对意见 的留存要求(一般 7—10 年)· 涉及税务的 30 年
  • 修订机制:IC charter 本身修订需要的程序(一般家族 2/3 同意 + IC 同意)

SFO 家庭忽视 IC charter 的代价:没有清晰 IC charter · CIO 容易扩权(“因为家族信任”而做超出原本授权的投资)· 一旦出现重大损失 · 责任归属不清。建议家族设立 SFO 第一年就完成 IC charter 起草。

MFO 家庭忽视 IC charter 的代价:MFO 一般会给客户家族提供“IC 服务” · 但实际上 IC 成员可能是 MFO 雇员——IC 实际不独立。客户家族应当要求 IC 至少包含 1—2 名真正独立成员(与 MFO 无关)。

② mandate · 投资授权

mandate 定义家办能做什么

英文常见名:Investment Mandate / Investment Management Agreement (IMA) · 国内常见名:投资授权协议 / 投资管理协议

mandate 是家族授权家办做投资的具体边界。它回答:① 哪些资产类别可投?② 集中度限制是什么?③ 风险参数是什么?④ 哪些操作需要预先批准?

关键条款 · 必看 8 项

  • 授权资产范围:股票 / 债券 / 基金 / PE / 房产 / 大宗商品 / 加密 / 艺术品 / 直接投资——逐项标“可投 / 受限 / 禁投”
  • 集中度限制:单一资产不超过总组合 X% · 单一行业不超过 Y% · 单一国家不超过 Z%
  • 风险参数:组合 VaR / 最大回撤 / 杠杆比例 / 衍生品 notional 比例
  • 地理 / 货币范围:哪些辖区可投 · 哪些禁投(如 sanctioned 国家 · OFAC 清单等)· 货币敞口管理
  • 预批清单:超过 mandate 范围的投资需家族 / IC 预批 · 阈值与流程
  • 禁止行为:自营 / 关联交易 / 利益冲突交易 / soft dollar / 第三方返佣(如允许 · 必须流向家族)
  • 报告义务:月报 / 季报 / 年报 内容 + 紧急汇报机制(损失超过 X% 触发)
  • 终止条款:单方解约 notice period(一般 30—90 天)· 终止后资产转移机制

mandate 常见陷阱

③ fee schedule · 收费表

fee schedule 定义怎么收费

英文常见名:Fee Schedule / Fee Structure · 国内常见名:收费表 / 费用安排

fee schedule 是 MFO 关系里最容易藏“暗费”的文件。它回答:① 名义管理费是多少?② 业绩费是什么?③ 第三方返佣(retrocession)流向谁?④ 退出费 / 早退费是什么?

费用类型典型水平陷阱要点
管理费(AUM%) 0.5—1.5%/年 · 大客户可低至 0.3% 是否含未投资现金?是否含承诺未实缴资本?
业绩费(performance fee) 10—20% over 4—8% hurdle · 一般有 high-water mark hurdle rate 是 hard 还是 soft?loss carry-forward 是否生效?
第三方 retrocession 基金管理人付 0.3—0.7% AUM 给销售方 关键:retrocession 流向 MFO 还是回流家族?大陆 / 香港 / 新加坡披露要求不同 · STOP 05 详读
保险佣金 首年保费 30—120% + 续期 1—5% 家办推销保单时 · 佣金流向家办还是家族?私行推销大额保单时 retrocession 3—5%
转介绍佣金 第一年管理费的 20—30% 律师推荐受托人收 25%;私行推荐律所收 10—20% · STOP 05 详读
项目费 移民项目方付 RMB 50—200 万 / 单家庭 家办若同时做移民咨询 · 可能从项目方收双向佣金
退出费 3 年内退出 1—3% AUM 是否豁免“家办违约” / “monstrous behavior” 触发的退出?
转移费 资产转出 0.5—2% 是否豁免“家办失职”导致的转出?

关键问题 · retrocession 流向

所以问家办:"retrocession 流向谁" · 不是道德问题——是合规问题 + 合同问题。fee schedule 应当明文规定 retrocession 流向。如果家办拒绝在 fee schedule 中明文规定 · 这是重要预警信号

三份文件的联动关系

三份文件不是独立的——它们互相约束

实务中很多家办关系出问题不是单份文件不好——是三份文件之间互相矛盾。建议三份文件起草时由同一律师团统一编写 + 内部交叉对照。

⚠ 灰色操作 vs 监管反制

灰色 1 · fee schedule 不写 retrocession 流向行政风险

“双面收费”:客户付 1% AUM · MFO 同时收 retrocession 0.5%

典型操作:MFO 与客户家族签 engagement letter 收 1% AUM 管理费 · 但 fee schedule 中规定 retrocession 流向 · 实际上 MFO 从基金 / 保险 / 移民项目方收 3—5% 额外返佣 · 退还客户。综合佣金率可达 4—6% 而客户只看到 1%。

监管反制:① HK SFC Code of Conduct §§ 8.3 + 9.1 要求 disclosure of monetary & non-monetary benefits · 不 disclose 可吊销 license + 罚款 · ② SG MAS FAA Notice on Disclosure 类似要求 · ③ 欧盟 MiFID II 2018 起 “independent advice” 强制返还 retrocession · ④ 大陆未持 license 家办不在监管框架内 · 但若推销基金 / 保险 · 触发《基金法》/《保险法》销售合规要求 · 行政处罚 + 退还佣金 · ⑤ 民事层面:客户可基于欺诈追讨已收佣金

灰色 2 · mandate “包括但不限于” 无边界民事风险

授权范围写“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等”=家办默认全权

典型操作:MFO 提供的标准 mandate 模板 · 资产类别表述为“包括但不限于…”——这种措辞实际上等于无边界授权。一旦家办做了高风险投资(PE / 私募 / 加密 / 衍生品)造成损失 · 家族追责时家办可主张“mandate 没有明禁”。

监管反制:① 民事层面:法院可能基于 mandate 措辞模糊认定家办未尽fiduciary duty + 责任客户与家办分担 · 但具体责任比例 case-by-case · ② 持牌机构(SG CMS / HK SFC Type 9)必须遵守 risk profiling + suitability 要求 · 投资超出客户 risk profile 的持牌责任 · ③ 实务建议:mandate 必须用白名单(逐项可投资产)而非黑名单

灰色 3 · IC charter 中 “IC 雇员化” 民事风险

MFO 提供的 IC 服务 · IC 成员全是 MFO 雇员

典型操作:MFO 给客户家族“配套”一个 IC · IC 主席 / 全部成员都是 MFO 高管 · 客户家族派 1 名观察员(无表决权)。表面上有 IC 治理 · 实际上 IC 决策 = MFO 决策。一旦 MFO 推自己的关联基金 / 保险产品 · IC 没有任何独立性。

监管反制:① 持牌机构(HK SFC / SG MAS / SEC RIA)要求 COI policy · 关联交易需 disclose + 客户书面同意 · ② 民事层面:IC 决策若违反 fiduciary duty · 家族可追责每位 IC 成员个人责任 · ③ 实务建议:IC 至少含 1—2 名真正独立成员(与 MFO 无任何雇佣 / 关联关系)· 关键决策(关联产品投资)要求独立成员单独同意

实务问题 · 5 个常见错误

  1. 三份文件没看完整版 —— 很多家庭只看 fee schedule 主表 · 不看附表(“其他收入”一栏可能藏 retrocession 条款);不看 mandate 全文(“包括但不限于”一行可能等于全权)
  2. 三份文件不一致 —— IC charter / mandate / fee schedule 之间互相矛盾 · 出问题时无人能解释清楚谁对谁错
  3. fee schedule 没问 retrocession 流向 —— 这是 MFO 关系里最关键的问题 · 必须在 fee schedule 中明文规定
  4. mandate 用黑名单不用白名单 —— 黑名单等于全权(除了明禁外都可投)· 白名单等于真正限权(只能投明列资产)
  5. IC charter 没有独立成员 —— 没有真正独立的 IC 等于没有 IC · 实际治理依赖个别决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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