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外管局批了海南 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总额度 USD 50 亿。截至 2025 年 12 月底 · 海南境内私募和家办的申请额度累计达到 USD 130 亿—— 是批复总额的 2.6 倍。
这意味着 ——排队是常态。中介在销售时常常说"海南家办几个月就能拿到 QDLP 额度去投美股 / 港股 / 海外基金" —— 这话不够诚实。真实情况:排队 + 实质审查 + 鼓励类产业目录 + 实体运营要求。这些都过了 · 你才能享受双 15%(企业所得税 + 个税都 15%)。说清楚谁去合适 · 谁不合适。
海南自贸港 2020 年成立以来 · 一直对标"中国版离岸金融中心"。但中国大陆有外汇管制·钱不能自由进出 —— 想跨境投资 · 必须走合规通道。海南双 Q 就是两个核心通道 ——
QFLP = 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海南本地基金 GP · 用美元 / 离岸人民币投境内私募股权 / 房地产 / 上市公司股权。
QDLP = 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允许境内合格 LP 通过海南本地 GP · 用人民币换汇后投境外资产 —— 海外股票 / 债券 / 私募 / 对冲基金 / 房地产。
QDLP 是中国大陆居民合法跨境投海外的少数通道之一。其他途径:港股通 / QDII / 个人 USD 5 万结售汇额度。比起这些 · QDLP 灵活度更高 · 但额度紧。
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按 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vs 大陆其他地区 25%)。家办相关业务(私募基金管理 / 投资咨询)通常在鼓励类目录内。
对家办的意义:10 个百分点的企业所得税节省。家办管理费收入 RMB 5,000 万 / 年 · 一年省 RMB 500 万企业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 + 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超过 15% 部分免税(实际税负 ≤ 15%)。
认定条件:
对家办高管 / 基金经理的意义:综合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从 45% 降到 15% —— 直接节税 30 个百分点。一个家办 IC 年薪 RMB 500 万 · 一年可省 RMB 100—150 万个税。
在海南设私募基金管理公司(FOM)· 管理家族基金(fund-of-one 或多 LP)。
家办主体在境外(香港 / 新加坡 / Cayman)· 在海南设境内运营子公司承担:投资管理 / 信息技术 / 风控 / 合规支持。子公司享双 15%。
这条路径适合已有香港 / 新加坡 SFO 想在大陆做境内运营的家庭 —— 一边享香港 / 新加坡 SFO 的离岸便利 · 一边享海南子公司的境内服务税收优惠。
SFO 业务在中国大陆没有明确监管框架 · 常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 关联企业管理"或"投资咨询公司"形式存在。海南落地的优势是:双 15% + 外汇便利 + 自贸港政策红利。
但缺乏明确监管框架也意味着不确定性—— 没有牌照 · 没有专属法规。比香港 FIHV / 新加坡 13O 13U 的明确制度差。
海南适合:
香港 FIHV 适合:
新加坡 13O / 13U 适合:
要享受双 15% · 必须过实质性运营测试。海南税务局已经从 2024 起严查 ——
未达到实质性运营 —— 不能享双 15% · 还可能被认定为反避税穿透对象。
"挂名注册 · 实际办公在上海 / 北京" —— 实质性运营审查这两年特别严。海南税务局 2025 起开展"实质性运营专项检查" · 已有公开案例因挂名实质被取消优惠 + 补税 + 滞纳金。
"借别家的 QDLP 额度" —— 借名 QDLP 违反《外汇管理条例》§ 39 + 41 —— 行政处罚最高违规金额 30%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还有刑事风险。
"把利润集中到海南实体享 15%" —— 跨集团利润转移构成转让定价反避税·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41。境内集团把利润不正常地集中到海南分公司 · 一旦被查 · 不仅取消 15% · 还按 25% 补税 + 滞纳金。
监管反制:海南税务局 + 国税总局已建立实质运营动态监控。2025—2026 已经查处多家挂名家办 / 挂名 GP。具体处罚案例可在地方税务局公开通告中找到。
1 · 自问三个问题:① 我家主要财富在哪?② 家族成员主要在哪生活?③ 我有没有真愿意在海南建办公室 + 招团队 + 决策搬过去?三个都对得上 · 海南合适。否则不是最优解。
2 · QDLP 不要孤注一掷。50 亿额度 / 130 亿申请 —— 排队不确定。把跨境投资规划分成多通道:QDLP + QDII + 港股通 + 个人 USD 5 万额度 + 香港 / 新加坡资产。
3 · 实质性运营从设立之初就规划。租真实办公室 · 雇 ≥ 5 名全职人员 · 决策会议在海南召开 + 录音留痕 · 财务系统在海南运行。每一项都要有书面证据链。
4 · 找了解海南实务的律所 + 税务师。北京 / 上海大所的海南业务能力差异很大。要找有实际海南家办落地经验的(不是只有 PPT)。三亚 / 海口本地律所 + 实务经验丰富的组合是常见路径。
主要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0-06) · 海南 QFLP / QDLP 暂行办法 · 财政部 + 国税总局海南双 15% 政策文件 · 国家外管局对海南 QDLP 试点额度批复(多次)· 多家律所综述。具体方案设计须咨询有海南实务经验的律所 / 税务师。
最后更新:2026-05-27 · 法有承 · 本页是公开政策整理 · 不构成法律 / 税务意见。海南自贸港政策动态调整 · 以官方最新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