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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H 1 · 信托X 高阶层X6 · 多遗嘱

X6 · 多管辖区遗嘱体系

跨境家族的"信托外资产"需要多国遗嘱协调。本页讲Hague Convention 1989 框架 + "一国一份遗嘱" vs "全球单一遗嘱" 选择 + 大陆 + 香港 + 美国 + 欧盟 实务。

阅读约 9 分钟 基于 Hague Convention 1989 + 各国继承法

TL;DR

多辖区遗嘱两种模式:① "全球单一遗嘱"(一份遗嘱处理全球资产 · Hague 1989 框架)—— 优势:统一管理;劣势:在不接受 Hague 1989 的国家可能不被认可;② "一国一份遗嘱"(每个有资产的国家一份遗嘱)—— 优势:当地法院直接认可;劣势:管理复杂 + 互相冲突风险。大额跨境家族 通常用 "一国一份遗嘱 + 主遗嘱协调条款"。需各国持牌律师分别起草,每 5 年审查更新。

Hague Convention 1989 框架

1989 年 《海牙关于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提供国际继承的统一规则

但 Hague 1989 未广泛批准

EU 继承条例 (EU Succession Regulation 650/2012) 在 EU 内部建立了更强的统一规则,但仅适用于 EU 居民。

两种模式对比

对比全球单一遗嘱一国一份遗嘱
结构 一份遗嘱 · 覆盖全球资产 多份遗嘱 · 各国资产分别
语言 通常英文 · 译成各当地语言 各国当地语言
认可度 视各国对 Hague / Common Law 接受度 各国直接认可
执行时间 可能 跨国 12—36 月 各国并行 6—12 月
管理复杂度 低(一份) 高(多份 · 互相协调)
冲突风险 中(多份内容需显式协调)
起草成本 USD 5—15 万(一国 + 全球协调) USD 15—40 万(各国分别)

"一国一份遗嘱"的协调机制

选择"一国一份"模式时,每份遗嘱必须包含 "协调条款"

跨境家族的典型遗嘱布局

一位跨境家族成员(如大陆居住 + 美国绿卡 + 香港物业 + 新加坡账户)的典型布局

  1. 大陆遗嘱:处理大陆境内资产(A 股 / 大陆 LLC / 大陆物业 / 大陆现金)· 大陆公证
  2. 美国遗嘱:处理美国资产(IRA / 美国不动产 / 美国证券账户)· 美国遗产税规划
  3. 香港遗嘱:处理香港资产(香港物业 / 香港银行 / 香港股票)· 香港继承法
  4. 新加坡遗嘱:处理新加坡资产(新加坡 SPV / 新加坡银行 / 新加坡物业)· 新加坡 ITA
  5. 主遗嘱 / 全球遗嘱:协调上述 + 处理"未列出"资产 + 个人物品 / 数字资产 / 加密

+ 境外信托持有的资产不在遗嘱范围(资产已不属遗嘱人个人)。

大陆遗嘱的特殊性

美国遗嘱的特殊性

香港遗嘱的特殊性

遗嘱与信托的衔接

关键:信托内资产不在遗嘱范围。但遗嘱可引用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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