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① 三层审查—— L1 文件级(每份文件形式有效 + 内容明确)· L2 资产级(每项资产的全部相关文件协调)· L3 关系级(配偶 / 必留份 / 监护人 / 公序良俗)。
② 24 项 checklist—— L1 8 项 · L2 8 项 · L3 8 项 · 每年至少完整审查 1 次 · 触发事件后立即审查(见 OP0.4 5 触发点)。
③ 建议工具—— Excel/Notion 表格按"资产清单 × 相关文件"矩阵 + 律师 / 公证处协助 review + 每项标 A 红 / B 黄 / C 绿。
§ 1 · L1文件级审查 (8 项)
遗嘱形式有效
核对 § 1134—1140 形式要件 + 见证人资格 § 1140 + 公证书有效 + 立遗嘱时医疗能力证明。
多份遗嘱明确撤销
如有多份遗嘱 → 最后一份明确"撤销以前所有遗嘱"+ 日期清晰。
信托合同有效
持牌信托公司 + 信托财产明确 + 受益人明确 + 信托目的合法 (信托法 § 11 6 情形排除)。
保单受益人明确
所有保单受益人指定明确 + 受益顺序 + 受益份额(保险法 § 39—40)+ 最近一次变更日期清晰。
公司章程最新版
所有持股公司的最新章程 + § 90 股东资格继承条款 + § 84 优先购买权约定 + 工商档案最新。
婚姻协议有效
婚前协议 / 婚内协议 § 1065 书面 + 公证 + 双方签字 + 内容清晰。
监护人指定
未成年子女监护人指定 § 27—29 + 备用监护人 + 监护人书面同意。
遗产管理人指定
遗嘱中指定遗产管理人 / 执行人 § 1145—1149 + 备用人选 + 书面同意。
§ 2 · L2资产级审查 (8 项)
房产 · 文件协调
每处房产: 产证 + 遗嘱处分 + 居住权 § 366—371 + 婚姻协议覆盖 + 跨境房产对应地遗嘱 → 是否一致。
股权 · 4 文件协调
每家公司股权: 公司章程 § 90 + 遗嘱处分 + 一致行动协议 / 表决权信托 + 配偶共有 → 财产权益 vs 股东资格清晰区分。
保单 · 受益人 vs 遗嘱
每张保单受益人指定与遗嘱受益人是否一致 / 不一致是否故意 (保单优先) + 是否设保险金信托 TOLI。
信托 · 受益分配
每个信托: 信托财产 + 受益人 + 分配条款 + 与遗嘱不冲突 + 设立时配偶同意书。
海外资产 · 多辖区
海外房产 / 海外公司 / 海外信托: 当地法律 + 当地遗嘱 + 跨境执行 + Apostille 认证准备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 31—33。
数字资产
加密资产钱包 + 私钥托管 + 平台账号 (微信 / 支付宝 / 邮箱) + 数字遗产托管方案 + 平台政策。
银行存款 + 证券账户
大额存款 / 证券 / 基金账户: 单 / 共有 + 遗嘱覆盖 + 银行内部认证 + 公证处共管协议。
艺术品 / 古董 / 珠宝
清单 + 估值 + 保管位置 + 遗嘱处分 + 保险 + 公证存证。
§ 3 · L3关系级审查 (8 项)
非婚生子女 § 1071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 不能完全忽略。详 OP8.5。
公序良俗审查
遗嘱不完全剥夺合法配偶 / 子女 + 不给婚外同居人重大遗赠(泸州二奶案先例)+ § 153。
遗赠扶养协议 § 1158
如有遗赠扶养协议 → 与遗嘱协调 + 受协议人履行扶养义务 → 优先于法定继承 / 遗嘱。
跨境家庭关系
不同国籍 / 居所家庭成员: 适用法 + 管辖法院 + 海牙公约 (Apostille / 1980 监护)。
债务 + 税务
遗产继承 § 1161 有限责任 + 个税 + 跨境遗产税 + 公司分红税 + 信托所得税。
§ 4 · METHOD审查执行
- 建表—— Excel/Notion 列出所有资产 × 所有相关文件 × 关系
- 逐项打勾—— 24 项 checklist 逐一确认
- 风险评级—— 每项 A 红 / B 黄 / C 绿(A 立刻处理 / B 30-60 天处理 / C 维护体检)
- 律师 review—— 全部 A 红项 + 部分 B 黄项找律师确认
- 修订动作—— A 红 → 立刻重立 / 变更登记 / 公证签字 · B 黄 → 安排修订
- 定期复审—— 每年至少 1 次 + 触发事件后立即(婚姻 / 子女 / 移民 / 接班 / 重病)
§ 5 · CASE典型案例
案例:王永慶遗产继承公开报道(2008 起 · 台湾)—— 实控人去世后跨境遗产分布大陆 / 香港 / 美国 / 台湾。子女间多年诉讼涉及:
- 多个法域遗嘱效力
- 公司股权继承 + 章程
- 多次婚姻 + 非婚生子女
- 跨境信托
- 必留份
doctrine 意义:所有 24 项 checklist 在该案中都引发争议 —— 综合规划缺失导致跨代际财富严重耗散。
⚠ 灰区披露
"形式审查通过 = 安全"的错觉 · 多重风险
① "24 项 checklist 全打勾就万无一失"——错。Checklist 是下限不是上限。实际场景的复杂度(跨境 / 多代际 / 重大资产)超出 checklist 覆盖范围 —— 必须个性化律师 review。
② "律师签字就有效"—— 律师审查只是专业建议·法院最终审查实质效力。如欺诈 / 胁迫 / 公序良俗违反 / 必留份违反等仍可推翻。
③ "公证就万事大吉"—— 2020 民法典后公证遗嘱不再具优先性。需要持续维护而非"立完不管"。
④ "信托万能"—— sham trust / nuptial settlement / 必留份等可穿透信托。信托不是绝对规避工具。
⑤ "checklist 是为了规避必留份 / 配偶 / 非婚生"—— 错误目的导向。Checklist 是合规审查不是规避法律强制工具。规避法律强制涉§ 154 恶意串通 / 公序良俗违反等责任。
监管反制:民法典 § 144—157 (法律行为效力) · § 1062 / § 1092 · § 1122 / § 1125 / § 1133 / § 1140 / § 1141 / § 1142 · 公司法 § 84 / § 90 · 信托法 § 11 / § 15 · 保险法 § 39—43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 31—33 · 海牙公约 · 民诉法 § 13 (诚信)。
案例参考:王永慶遗产继承 · 海鑫钢铁李海仓案 · 杉杉股份郑永刚案 · Charman v Charman · Wee Chiaw Sek Anna v Ng Li-Ann · 韩兰英诉新华人寿保险案 · (2024) 沪 0118 民初 109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