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① § 1087 分割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 ·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 / 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② § 1091 离婚损害赔偿—— 一方有重婚 / 与他人同居 / 家暴 / 虐待 / 遗弃 / 其他重大过错时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③ 公司法 § 84 (2024-07-01)—— 离婚分割夫妻共有股权时 · 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配偶取得股东资格需要过半数股东同意 / 章程约定。
④ 分割对象—— 工资收入 · 经营 / 投资收益 · 知识产权收益 · 婚后房产 · 股权 · 信托受益份额 · 保单现金价值 (婚后保费部分) · 海外资产 · 数字资产。
⑤ § 1092 双倍罚—— 离婚时如发现一方隐匿 / 转移 / 变卖 / 毁损 / 挥霍 / 伪造债务夫妻共同财产 · 可少分或不分给该方 + 已分财产可追回。详 OP2.5。
§ 1 · LEGAL§ 1087 + § 1091 + § 1092 + 公司法 § 84
《民法典》§ 1087 + § 1091 + § 1092
§ 1087 分割"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 · 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1091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重婚 ; (二) 与他人同居 ; (三) 实施家庭暴力 ; (四) 虐待 · 遗弃家庭成员 ;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
§ 1092 双倍罚"夫妻一方隐藏 · 转移 · 变卖 · 毁损 ·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 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 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 ·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公司法》§ 84 (2024-07-0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 · 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 ·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 ASSETS分割对象 + 实务方法
(a) 工资 · 经营 · 投资收益
原则 50/50 平分 · 但具体看:
- 各自婚后收入是否已花在共同生活 → 已花的部分不再分
- 剩余存款 / 投资账户 → 50/50
- 未支付的奖金 / 股权激励→ 已发放部分共有 · 未发放部分需评估
(b) 房产
- 婚前个人房产+ 婚后还贷 → 一方所有 + 共有还贷部分按比例补偿
- 婚后共同购买→ 50/50 分割。可一方留房 + 折价补偿另一方
- 父母赠与房产→ § 1063 第 3 项关键:赠与合同 / 产证写明"赠与单方"→ 个人财产 · 否则视为夫妻共同
- 居住权(§ 366-371)→ 父母可在赠与时保留居住权 / 配偶可在离婚时主张居住权(详 OP2.6)
(c) 股权(最复杂)
- 婚前股权 + 婚后增值—— 本金归个人 · 婚后"自然增值"归个人 · 婚后"投入劳动 / 资本"形成增值视为共有
- 婚后取得股权—— 共有
- 分配方式—— (a) 一方留股 + 折价补偿 (b) 平分股权 (c) 卖出后分钱
- 公司法 § 84 (2024)—— 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配偶取得股东资格需要过半数股东同意 / 章程允许
(d) 信托 / 保单受益份额
- 婚后设立信托—— 若委托人为一方 + 受益人为子女 / 第三人 → 信托财产不属共有的边界争议(详 stop 04 sham trust 风险)
- 保单—— 婚后保费缴纳的现金价值视为共有 · 受益人指定不影响共有性质
- 关键判例—— Charman v Charman · Wee Chiaw Sek Anna v Ng Li-Ann(穿透信托 / 公司)
(e) 海外资产
- 外汇账户 / 海外房产 / 海外公司 / 海外信托
- 跨境管辖各国独立—— 中国法院分割境外资产的判决在境外执行需 Apostille / 双边协议
- 建议海外资产先通过协议处置—— 跨境诉讼成本极高
(f) 数字资产
- 加密货币 / NFT / 数字账户 / 虚拟物品 (游戏装备 / Q 币等)
- 取得时点 + 价值评估困难 —— 需区块链记录取证 + 公证
- 详 OP7 hub
§ 3 · PROCESS离婚分割流程
- 协议离婚—— 双方到民政局登记 + 离婚协议列明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债务承担 · 简单快速
- 诉讼离婚—— 一方提起诉讼 · 法院判决
- 财产调查—— 律师协助调查对方银行账户 / 公司股权 / 房产 / 海外资产
- 财产评估—— 房产 / 股权 / 艺术品由专业机构评估
- 分割方案—— 双方协商 / 法院按 § 1087 + § 1091 + § 1092 判决
§ 4 · CASE典型案例
案例 1:Charman v Charman (No.4) [2007] EWCA Civ 503 (英国 Court of Appeal) —— 英国判决妻子获 4800 万英镑(约占丈夫资产 36%)。法院穿透丈夫离岸信托 —— 信托资产视为可分割婚姻资产。
doctrine 意义:
- 跨境婚姻 + 离岸信托不能绝对规避配偶分割
- 法院根据"nuptial settlement" (婚姻安排) 概念可调整信托
- 建议结婚前已设信托 + 婚前协议明确排除
案例 2:杉杉股份郑永刚案(公开报道)—— 实控人去世引发股权继承 + 配偶分割双重争议。涉及公司控制权 / 优先购买权 / 配偶共有份额。
⚠ 灰区披露
离婚转移 + 假离婚 + 假债务 · 多重责任
① "离婚前突击转移"—— 一方在离婚前 6—12 个月突然大额转账 / 转股权 / 买入难以追溯资产 (奢侈品 / 加密货币 / 海外不动产)。涉§ 1092 双倍罚+ § 154 恶意串通 + 严重的§ 538 债权人撤销。
② "假离婚"—— 夫妻为规避债务 / 限购 / 税收假离婚。涉§ 154 恶意串通+ 程某红诈骗刑事案 → 可能涉刑法 § 266 诈骗罪。
③ "伪造共同债务"—— 一方事先伪造大额借条 / 商业债务凭证 · 离婚时主张为"共同债务"减少分割。涉§ 1092 双倍罚+ 刑法 § 280 / § 305 / § 266 (诈骗)。
④ "挥霍共有资产"—— 一方在离婚前大额奢侈消费 / 赌博 / 投机性投资挥霍共有。涉 § 1092 + 配偶可追溯主张。
⑤ "利用 § 1063 第 3 项规避"—— 让父母重新出具"赠与单方"赠与合同将原本共有的房产改为个人。法院严格审查赠与时间 / 真实意愿 → 易被认定事后欺诈行为。
⑥ "放弃必要扶养义务"—— 离婚协议中规定"对方不承担任何子女抚养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 + § 1067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无效。
监管反制:民法典 § 1062 (法定共有) · § 1063 (个人财产) · § 1066 (婚内分割) · § 1067 (扶养义务) · § 1087 (分割原则) · § 1091 (损害赔偿) · § 1092 (双倍罚) · § 147—152 · § 154 (恶意串通) · § 538 (债权人撤销) · 公司法 § 84 / § 90 · 刑法 § 266 / § 280 / § 305。
案例参考:Charman v Charman · 杉杉股份郑永刚案 · 程某红诈骗刑事案 · (2024) 沪 0118 民初 109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