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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H 5OP2 配偶财产OP2.3 · 离婚分割

离婚共财分割 · § 1087 + § 1091

OP2.3 · 离婚共财分割原则 + 离婚损害赔偿 + 公司股权分割 + 新公司法 § 84 优购权 + 司法分割原则。本页讲整套机制。

阅读约 12 分钟民法典 § 1087 · § 1091 · 公司法 § 84

TL;DR

§ 1087 分割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 ·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 / 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1091 离婚损害赔偿—— 一方有重婚 / 与他人同居 / 家暴 / 虐待 / 遗弃 / 其他重大过错时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公司法 § 84 (2024-07-01)—— 离婚分割夫妻共有股权时 · 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配偶取得股东资格需要过半数股东同意 / 章程约定。

分割对象—— 工资收入 · 经营 / 投资收益 · 知识产权收益 · 婚后房产 · 股权 · 信托受益份额 · 保单现金价值 (婚后保费部分) · 海外资产 · 数字资产。

§ 1092 双倍罚—— 离婚时如发现一方隐匿 / 转移 / 变卖 / 毁损 / 挥霍 / 伪造债务夫妻共同财产 · 可少分或不分给该方 + 已分财产可追回。详 OP2.5

§ 1 · LEGAL§ 1087 + § 1091 + § 1092 + 公司法 § 84

《民法典》§ 1087 + § 1091 + § 1092

§ 1087 分割"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 · 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1091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重婚 ; (二) 与他人同居 ; (三) 实施家庭暴力 ; (四) 虐待 · 遗弃家庭成员 ;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

§ 1092 双倍罚"夫妻一方隐藏 · 转移 · 变卖 · 毁损 ·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 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 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 ·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公司法》§ 84 (2024-07-0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 · 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 ·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 ASSETS分割对象 + 实务方法

(a) 工资 · 经营 · 投资收益

原则 50/50 平分 · 但具体看:

(b) 房产

(c) 股权(最复杂)

(d) 信托 / 保单受益份额

(e) 海外资产

(f) 数字资产

§ 3 · PROCESS离婚分割流程

  1. 协议离婚—— 双方到民政局登记 + 离婚协议列明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债务承担 · 简单快速
  2. 诉讼离婚—— 一方提起诉讼 · 法院判决
  3. 财产调查—— 律师协助调查对方银行账户 / 公司股权 / 房产 / 海外资产
  4. 财产评估—— 房产 / 股权 / 艺术品由专业机构评估
  5. 分割方案—— 双方协商 / 法院按 § 1087 + § 1091 + § 1092 判决

§ 4 · CASE典型案例

案例 1:Charman v Charman (No.4) [2007] EWCA Civ 503 (英国 Court of Appeal) —— 英国判决妻子获 4800 万英镑(约占丈夫资产 36%)。法院穿透丈夫离岸信托 —— 信托资产视为可分割婚姻资产。

doctrine 意义

案例 2:杉杉股份郑永刚案(公开报道)—— 实控人去世引发股权继承 + 配偶分割双重争议。涉及公司控制权 / 优先购买权 / 配偶共有份额。

⚠ 灰区披露

离婚转移 + 假离婚 + 假债务 · 多重责任

"离婚前突击转移"—— 一方在离婚前 6—12 个月突然大额转账 / 转股权 / 买入难以追溯资产 (奢侈品 / 加密货币 / 海外不动产)。涉§ 1092 双倍罚+ § 154 恶意串通 + 严重的§ 538 债权人撤销

"假离婚"—— 夫妻为规避债务 / 限购 / 税收假离婚。涉§ 154 恶意串通+ 程某红诈骗刑事案 → 可能涉刑法 § 266 诈骗罪

"伪造共同债务"—— 一方事先伪造大额借条 / 商业债务凭证 · 离婚时主张为"共同债务"减少分割。涉§ 1092 双倍罚+ 刑法 § 280 / § 305 / § 266 (诈骗)。

"挥霍共有资产"—— 一方在离婚前大额奢侈消费 / 赌博 / 投机性投资挥霍共有。涉 § 1092 + 配偶可追溯主张

"利用 § 1063 第 3 项规避"—— 让父母重新出具"赠与单方"赠与合同将原本共有的房产改为个人。法院严格审查赠与时间 / 真实意愿 → 易被认定事后欺诈行为。

"放弃必要扶养义务"—— 离婚协议中规定"对方不承担任何子女抚养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 + § 1067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无效。

监管反制:民法典 § 1062 (法定共有) · § 1063 (个人财产) · § 1066 (婚内分割) · § 1067 (扶养义务) · § 1087 (分割原则) · § 1091 (损害赔偿) · § 1092 (双倍罚) · § 147—152 · § 154 (恶意串通) · § 538 (债权人撤销) · 公司法 § 84 / § 90 · 刑法 § 266 / § 280 / § 305。

案例参考:Charman v Charman · 杉杉股份郑永刚案 · 程某红诈骗刑事案 · (2024) 沪 0118 民初 109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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