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QDLP(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 境内合格投资人通过境内 GP设立人民币基金 → 投境外私募 / 对冲 / VC / PE。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 境外有限合伙人通过境内 GP投境内私募。试点地:上海(2013 首批)/ 北京 / 深圳 / 重庆 / 海南 / 苏州 / 杭州 / 青岛 / 厦门等多地。额度:地方申请 + 国家外管局审批 · 单基金 1—10 亿美元 · 单 LP 1,000 万美元 + 起步。投资范围:境外对冲 / 私募股权 / VC / 房地产基金(非中国不可投房地产)/ 量化策略。时间:地方金管局 + 外管局审批 1—3 月。合规优势:合规明确 + KYC/AML/CRS 透明 + 比 ODI 灵活(不需要单笔具体项目)。定位:1,000 万美元 + 高净值 + 拟投境外私募。
§ 1 · 场景 · 周总私募配置
周总 · 上海 · 5,000 万美元境外私募配置
背景:周总企业上市套现 5,000 万美元 · 拟配置:(a) 2,000 万美元美元 PE 基金;(b) 1,500 万对冲基金;(c) 1,500 万美元私募信贷。
合规路径:(a) 上海某 QDLP 持牌 GP 设立 USD 平行基金 · 周总作为境内 LP参与;(b) 资金通过 QDLP 通道结汇汇出 → 投境外 GP 募的基金;(c) 收益回流通过 QDLP 净结 + 周总境内个税申报。
合规要点:(a) 单一额度需地方金管局 + 外管局 + 国家外汇局逐项核定;(b) GP 资质重要 —— 多为大型外资资管或本土头部;(c) 收益境外所得申报。
§ 2 · doctrine 基础
- QDLP 上海试点 2013-09—— 首批 6 家国际对冲基金获批(Citadel / Och-Ziff / Man Group 等)
- QDLP 北京试点 2018-01—— 紧随上海 + 增加 VC / PE 范围
- QDLP 深圳试点 2020+—— 大湾区
- QDLP 重庆 / 苏州 / 海南 / 杭州 / 青岛 / 厦门—— 各地陆续试点
- QFLP 上海 2010—— 首批境外 LP 试点
- 额度管理:国家外汇局统一额度 + 地方分配 + GP 申请
- 投资人门槛:合格投资人门槛 1,000 万人民币 + (部分试点 2,000 万)
§ 3 · 决策点序列
- 所在城市:是否为 QDLP 试点城市 ? 上海 / 北京 / 深圳 / 重庆 / 海南 / 苏州 / 杭州 / 青岛 / 厦门等
- 投资人资质:单个 LP 1,000 万人民币 + (部分 2,000 万)· 合格投资人认证
- 选 GP:上海多 QDLP GP 公开 · 选有声誉的国际或本土头部
- 认购:人民币认购 → GP 通过 QDLP 通道结汇汇出
- 持有期:私募基金锁定期5—10 年 · VC / PE 7—12 年
- 退出:GP 通过 QDLP 通道收益回流人民币 · LP 收人民币
- 申报:境外所得申报境内个税(OP5.4)+ GP 协助提供报税资料
§ 4 · 风险卡
风险 ① · 流动性 · 锁定期长
触发:QDLP 投私募 PE / VC · 锁定 5—10 年。
后果:中途无法变现 · 需配合长期资金规划。行政
风险 ② · GP 选择 · 业绩不佳
触发:选境外 GP 业绩或诚信不达预期。
后果:基金本身亏损 + QDLP 退出难。行政
风险 ③ · 收益未申报
触发:QDLP 收益回流 · 客户以为"GP 已代缴" · 实际仍需个税申报。
后果:境外所得申报缺失 · 五步工作法触及。行政
风险 ④ · 试点政策周期 · 额度变化
触发:试点城市额度暂停(2016—2017 部分试点暂停)/ 重启 / 优化。
后果:新基金成立窗口可能错过 · 长线规划需考虑政策周期。行政
§ 5 · ⚠ 灰色操作披露
⚠ 灰色 · "假 QDLP 包装" 与"GP 代付收益不报"
违反 QDLP 试点办法 + 个税法 § 9 + 反洗钱法 § 32
操作模式 A · 假 QDLP 包装:通过非持牌的"咨询公司 / 投顾"以 QDLP 名义募资 · 实际无 QDLP 资质。
操作模式 B · GP 收益代付:GP 以"投资管理费 / 业绩报酬退还"形式将收益境外支付给 LP 关联账户 · 不通过 QDLP 通道回流 · 不申报。
① 法条:
- QDLP 试点办法明确持牌 GP身份 + 额度核定 · 假包装违规
- 《个税法》§ 1 + § 9:境外所得申报义务不可豁免
- 《反洗钱法》§ 32 银行对 GP 关联账户跨境支付须报告
② 监管反制:
- 地方金管局 + 外管局对 QDLP 持牌机构有公开名单· 非名单内不可对接
- 大型国际 GP 业绩 / 收益回流通过持牌通道 · 不走境外关联代付
- 2025 后境外所得审查升级 · GP 业绩报酬退还也属应申报
③ 处罚案例:
- 2021—2024 公开非法集资 / 假 QDLP 案件多起 · 涉案金额数千万—数亿元 · 主犯刑事追责
- 四川李某 665.9 万案 · 部分通过境外 GP 关联代付方式取得收益未申报
不教 how-to · 揭露 + 警示:QDLP 持牌名单公开 · 不上当于"高额回报"包装的非持牌产品。
§ 6 · 真实案例引用
2013—2024 上海 QDLP 试点 11 年 · 累计额度 100+ 亿美元
背景:上海 2013 首批 QDLP 启动 · 2018 第二批 + 后续多批扩容。
成果:累计已发额度100+ 亿美元· 100+ 家持牌 GP(含 Bridgewater / Citadel / Man Group / 桥水等顶级国际机构 + 本土头部)。
启示:合格高净值客户的国际化配置最规范路径。
§ 7 · 下一步
同系列 · OP1
关联系列
- OP2 · 境外开户 KYC
- OP5 · CRS 申报
- 柱 2 · 家办(13O / 13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