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股权转让 税务 三件套不可少 最后审阅 · 2026-05-28

过户公司股权给儿子 · 怎么走税?

境内 individual income tax 20% on capital gain(转让所得减除原值与合理费用)· 直系亲属间转让可申请豁免(财税 [2009] 78 号)· 但必须满足公允价值 + 资金来源 + 完税申报三件套。"父子之间 0 元过户随便走"是销售话术,实操中会触发反规避审查。

基础税率:个人所得税法 § 3 + 实施条例 § 6 + 国税函 [2014] 67 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 个人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 20% 比例税率。计税基础 = 股权转让收入 - 股权原值 - 合理费用(印花税 / 律师费 / 评估费等)。

直系亲属豁免:财税 [2009] 78 号 — 配偶 / 父母 / 子女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 孙子女 / 外孙子女 / 兄弟姐妹之间无偿赠与可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父子之间适用 — 但必须严格满足 3 要件。

三件套 (实务严格):

(1) 公允价值 — 不能为 0 元或明显偏低 · 必须接近最近一次合理评估价(审计报告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否则税务机关可援引国税函 [2014] 67 号 § 12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调整为公允价 · 按 20% 重新计算应纳税。常见判例:1 元转让被调整为评估价后补税案例普遍。

(2) 资金来源 — "无偿"赠与必须真实无偿 · 如查实有资金对价(即使是间接通过第三方 / 关联公司支付 / 时间错位的反向转账)即被认定为实质转让 · 按 20% 计税 + 滞纳金。税务机关在反规避审查中常调取双方过去 3 年银行流水核对。

(3) 完税申报 — 必须 30 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完成股权登记前办理纳税申报或免税申报。未申报先变更工商等于事后被查 — 处罚比正常申报严厉得多。

3 项补充注意

实务操作顺序 (不能颠倒)

关键法条 + 政策

反规避审查触发因素

适用范围

适用
境内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 父子之间真实赠与意图 · 父亲已征得配偶同意 · 儿子有长期持有意愿。
不适用
境外公司股权 (BVI / Cayman / HK) · 适用规则不同 · 见 BVI 公司父亲过世接管。或 父亲实质保留控制权 · 工商变更仅形式 · 此时不属于真实赠与 · 风险极高。

实务建议

股权转让税务涉及个人所得税 + 公司治理 + 配偶共同财产多个领域 — 本页是通用框架,不替代针对您具体公司 / 股权结构的税务意见。具体方案请咨询税务师 + 公司法律师 + 评估机构联合团队。最后审阅 2026-05-28。